被动房用玻璃认证平台

对申请企业要求

发布日期:2016-08-30 浏览次数:1734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职责和资源
1.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1)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2)确保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3)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本机构确认,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需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文件和记录
2.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
产品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其中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2.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1)文件发布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2)确保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3)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或CCC认证的工厂,可以采信其认证结果。
3 采购
3.1工厂应对玻璃(包括真空玻璃)、边部密封材料、间隔材料、干燥剂、填充气体的采购进行管理,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工厂的设计要求。保留相应的采购验收证据。
3.2用于被动式低能耗建筑透明部分用的中空玻璃的原料应检验或验证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作出标识。
4 生产过程控制
4.1工厂应配备与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并建立对生产工艺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的制度,以保证过程能力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工厂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应具备下列基本设备:切割设备、磨边设备、清洗干燥设备、中空玻璃生产线、充气设备。
4.2工厂应对生产工序进行控制,如:切割、磨边、清洗、干燥、上框、合片、压片、封胶、充气等。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工艺。应明确各关键工序的工艺参数,并规定相应的监视和控制项目(含检验频次或监视频次)。应保存适当的生产控制记录。如果加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应制定相应的工序作业指导书。
4.3工厂若直接加工真空玻璃用于被动式低能耗建筑透明部分用的中空玻璃时,关键生产工序除了满足4.2条款外,还应严格控制真空玻璃的支撑物布放、边部封接、排气、封口等加工过程。真空玻璃封接材料不应采用有机材料,真空玻璃应放置吸气材料。
4.4工厂应对各生产过程的岗位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关键生产工序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应考核上岗。
5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1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应保存检验记录。
5.2工厂应根据切割、磨边、清洗、干燥、上框、合片、压片、封胶、充气等生产工艺控制状况实施过程监视或检验。工厂若直接加工真空玻璃用于被动式低能耗建筑透明部分用的中空玻璃时,还应对真空玻璃的支撑物布放、边部封接、排气、封口生产工艺控制状况实施过程监视或检验。
5.3工厂应根据产品标准和顾客要求,实施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报告应对检验结果是否合格进行判定。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技术要求和项目要求应满足附件1和附件2。相应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或认证年度监督检验可以作为型式检验的证据之一。
6检测仪器设备
检测的仪器设备应满足测量的要求,测量设备应满足附件3的要求。应保存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记录。
7不合格品的控制
工厂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对不合格品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并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8纠正和预防措施
工厂应对日常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工厂应对顾客就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及服务过程中所出现的投诉进行处理,并保存相应的处置记录。
9包装、搬运、防护和储存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防护、储存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标准的要求。中空玻璃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按GB/T 11944规定执行。真空复合中空玻璃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按JC/T 1079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