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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节能办对晶华玻璃集团进行节能专项监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06 11:10 浏览次数:380
      为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从项目建设源头把好节能准入关,遏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8月22日,山东省经信委、省节能办联合对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情况进行节能专项监察。集团高档轻量装饰瓶被列入本次监察范围,监察范围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进行节能评估、审查、节能验收等情况。
  振华公司本部总经理辛长平代表晶华集团对省经信委、省节能办和市区节能办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集团成立、改制、利税、能耗、发展等情况。晶峰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张国泉介绍了集团高档轻量装饰瓶项目审批、评估、建设等情况。此次专项监察由省节能监察总队组织实施,市区节能办和节能监察机构配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
  通过实地监察,省经信委和节能办对集团高档轻量装饰瓶项目审批、评估、建设等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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