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为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环保违法行为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山东光耀超薄玻璃环保设施未验收被罚十万
发布日期:2016-09-18 09:39 浏览次数:492
9月14日讯 近日,潍坊市环保局公布了2016年8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因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受到了责令该公司二期日产600吨优质浮法超薄光学玻璃生产线停止生产;罚款壹拾万元整的处罚。通报如下:
被处罚单位为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环保违法行为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