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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车灯热熔胶及年产500吨环氧胶项目试生产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7 10:56 浏览次数:1531

      我公司根据《年产4000吨工业密封新材料环境影响书》要求于2018年12月30日完成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于2019年1月2日进入调试阶段,调试时间2019年1月16日~2019年4月15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车灯热熔胶及年产500吨环氧胶项目

       2.项目建设地: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工业园经七路1569号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主要来自少量生产产生的粉尘,采用局部通风,并设置专用除尘器;本项目按照工艺原理不产生有机废气,工艺仅脱出少量水分。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喷淋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一定的治理措施后,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废气经集气罩、除尘器等装置后收集后高空15m排放;

      废水:喷淋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应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

      固废: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工业密封材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环境功能区规划;在营运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处理达标后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因此项目只要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规、制度,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燊  

      联系电话:15869013084

      公示单位: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临江一分厂)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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