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闭
  • "扫描二维码,关注协会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新闻 » 会员新闻 »

3.15 中国南玻打假行动初战告捷,侵权违法者受罚超千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8 09:12 浏览次数:360
    近日,中国南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集团”)关于广西省南宁市五象新区的某工程项目所用幕墙玻璃侵犯南玻集团注册商标的打假案件取得全面胜利,广西南宁市、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侵权企业浙江某幕墙公司、广西钦州某玻璃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浙江某幕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违法经营额2倍的罚款即人民币764万元,是广西商标侵权案最大罚单;责令广西钦州某玻璃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玻璃及模板工具,并处以违法经营额1.6倍的罚款即人民币492万余元。
 
    2017年8月,南玻集团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玻”)市场监管组发现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某项目涉嫌侵犯南玻集团注册商标权。该项目由1栋28层、1栋29层的高楼及裙楼组合而成,外墙体全部安装了玻璃幕墙,幕墙玻璃上印有南玻集团“”商标,但实际上并非由南玻集团或南玻集团子公司供应。该项目侵权使用工程玻璃面积达21439.37㎡,涉及非法经营额约382万元,此种商标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南玻集团的公司形象和品牌形象,对南玻集团以及下属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该案件中,浙江某幕墙公司在招标初期就以东莞南玻价格过高为由,自行将东莞南玻淘汰出局,同时为满足业主要求与广西钦州某玻璃公司达成协议,双方签约后分别作为该项目幕墙施工方、玻璃生产商及销售商,向业主提供虚假资料,私自以“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名义进场,并在幕墙玻璃上印制南玻集团驰名商标“”等方式,将冒充南玻的幕墙玻璃销往富雅广场项目中。
 
    该案件被发现后,东莞南玻立即上报南玻集团,公司迅速成立打假维权专案组,前往项目现场核实确认,经核实后于2017年10月、2018年2月分别向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投诉,投诉该项目施工方及玻璃销售商浙江某幕墙公司、该项目玻璃生产商广西钦州某玻璃公司侵犯南玻集团注册商标权,要求这两家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南玻集团因此造成的损失。
 
    接到报告后,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分别立即组织办案人员召开会议,成立专案组深入实地调查。由于涉案商品大部分已安装在项目上,为完成案件调查取证,专案组同志数十次进出项目现场,徒步上下30层楼,逐层对每扇玻璃进行清点、拍照固定证据,一干就是一整天甚至加班工作至深夜。为追根溯源,专案组先后两次前往钦州市,调查涉案商品来源。同时,为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专案组多次与钦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磋商。经过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检支队专案组及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艰苦工作,历时7个多月后,2018年5月29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侵权企业浙江某幕墙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历时10个月后,2018年12月29日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侵权企业广西钦州某玻璃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助力了南玻集团在该案件的维权工作大功告捷。特此,为感谢南宁市、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该案件中的大力支持与秉公执法,2019年3月13日,南玻集团及东莞南玻向广西南宁市、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敬赠“打假维权卫士,秉公执法先锋”的锦旗及感谢信,对南宁市、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助推南玻品牌胜利维权表达感激之情及崇高敬意。
 
    南玻集团作为幕墙玻璃行业的领军者,自1984年成立以来,在行业内一直以身作则,兢兢业业,精耕细作,精益求精,南玻集团商标“”及“南玻”分别于2010年、2012年先后被国家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南玻品牌已获得社会、行业、广大业主和消费者的认可及推崇,成为玻璃行业的标志性品牌,也是中国的民族品牌,具有很高的美誉度和知名度。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玻璃行业的优胜劣汰趋势日渐明显,冒充南玻品牌的玻璃产品开始在市场上盛行,经初步统计,仅广东省内假冒南玻品牌幕墙玻璃的项目就有数十个。此外,2017年6月,南玻集团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业务员参与项目商务洽谈活动时,发现一块由安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提交的玻璃样板赫然标有“南玻”二字,且施工单位向业主表明将在该项目采用安徽南玻生产的玻璃,承诺使用的是南玻的LOW-E玻璃,但实际上南玻集团与“安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无任何股权关系及业务关系,南玻未持有“安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任何股份。该案件中,很显然“安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南玻”作为其企业字号,不仅侵犯了公司的企业名称专用权以及商标专用权,还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种侵权行为的出现究其原因是“南玻”这一极强的品牌影响力,由于竞争和品质的因素,小玻璃品牌难以甚至无法入围项目业主的品牌选用库,为了生存、大幅降低成本、快速取得项目招标入围资质、获取高额利润,小玻璃企业开始铤而走险,假冒南玻品牌,偷用、滥用南玻产品的生产合格证及3C资质,最后以南玻的市场销售价格出售给项目业主或施工方,但其技术、设备、产品品质却远远低于南玻。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而品牌是企业的灵魂,作为中国玻璃行业的领航者,南玻集团的品牌及驰名商标拥有巨大的吸引力及商业价值,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不乏侵权、冒用南玻品牌的行为。自2017年起,南玻集团致力于净化同行竞争市场,不断加大力度树立、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及合法权益,采取了多项法律措施来维护“中国南玻”这一民族品牌及驰名商标,对假冒伪劣、违法侵权产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并在全国项目所在地积极开展打假活动。此次南宁市五象新区某工程项目的全面胜利,不仅维护了南玻集团的品牌形象及业主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在玻璃行业乃至建筑行业均起到了有力的震慑、正确的引导和良好的教育作用。与此同时,为加强净化市场风气,加大对南玻品牌的保护力度,维护业主及消费者的切身利益,2019年南玻集团即将上线公开化、透明化的项目数据库,该数据库是南玻集团根据公司历年的工建项目信息而建立,方便客户或相关政府部门随时自主查询项目所用玻璃是否为南玻提供,通过此举不断加强消费者和南玻的联系,增强互信。品牌维权不仅是一个企业长期发展的生命线,更是行业乃至国家健康发展必然面临的课题,品牌维权的工作,南玻一直在努力,同时南玻仍将继续积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为此南玻集团将作为发起人,带头发起大型企业共同维护品牌的峰会,从而营造玻璃甚至其他行业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氛围,还消费者一个健康、有序的“正能量”市场。
 
[ 会员新闻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留言咨询


Copyright 2007-2025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05037132号-1
电话:010-57159706 传真:010-88372048 联系我们:glass@gl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