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闭
  • "扫描二维码,关注协会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国家能源局:2022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向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04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次数:24

       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三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上半年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2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向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2022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5475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0%。其中,水电新增941万千瓦、风电新增1294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3088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52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13.6%、18.7%、44.7%和2.2%。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1.18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4.0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42亿千瓦)、风电装机3.42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3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950万千瓦。

       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方面,2022年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088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12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965万千瓦。截止2022年6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36亿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装机占比较高的区域为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27%、27%和20%。

       发布会部分文字实录如下: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董万成:

       2022年上半年能源供需总体平衡


       能源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把能源安全保供放在首位,妥善应对疫情影响和国际能源市场变化,持续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增加供应能力,有力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据监测,上半年能源运行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能源消费短期下行后回升态势明显

       上半年,能源消费出现短期波动。一季度能源消费延续了去年增长态势,但3月下旬以后能源消费开始下行。4、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煤炭和天然气消费连续两月同比下降,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转正至4.7%,煤炭和天然气消费降幅收窄。从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看,用能回升势头明显,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用电量同比增速分别于5月、6月由负转正。6月份,长三角、京津冀地区用电量同比增速较4月分别提高11.4个、11.1个百分点,东北地区用电量同比降幅较4月收窄5.8个百分点。

       二、能源供给能力和质量持续提升

       能源行业全力以赴增加能源生产供应,并组织能源进口。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1—6月,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同比增长4.0%、4.9%。持续推进煤矿先进产能建设和释放,今年以来增加煤矿产能7890万吨,原煤产量同比增长11.0%。煤电企业克服困难,全力保障电力供应,今年以来未出现拉闸限电。截至6月底,全国统调电厂电煤库存1.7亿吨,同比增长51.7%,可用天数达29天,保持较高水平。进口原油、天然气分别达到2.5亿吨、744亿立方米,进口规模总体保持稳定,进口煤炭1.15亿吨。在增强化石能源保障能力的同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83%,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1亿千瓦。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量较快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0.3%、7.8%、13.5%。

        三、能源领域有效投资力度不断加大

        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核准浙江三门、山东海阳、广东陆丰等3个项目6台核电机组;投产10台水电和抽水蓄能机组;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已经全面开工建设,第二批基地项目清单也已经印发;加大协调力度推进“三交九直”特高压工程前期工作,白鹤滩—江苏特高压直流工程竣工投产,张北—胜利特高压交流工程已具备核准条件;中俄东线南段安平—泰安段提前贯通。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6月全国新增130万台充电桩,是去年同期的3.8倍。统筹推进加氢网络建设,截至6月底全国已建成加氢站超270座。今年上半年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15.9%。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

2022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向好


         一、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2022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大型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建设,聚焦能源安全供应和民生保障,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2022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5475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0%。其中,水电新增941万千瓦、风电新增1294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3088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52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13.6%、18.7%、44.7%和2.2%。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1.18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4.0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42亿千瓦)、风电装机3.42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3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950万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2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25万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高利用率水平。2022年上半年,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8.6%,较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5.8%,较上年同期降低0.6个百分点;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7.7%,较上年同期降低0.2个百分点。

       二、水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国新增水电装机941万千瓦。截至2022年6月底,水电装机4.0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42亿千瓦)。上半年,全国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691小时,同比增加195小时。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8.6%,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

       三、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29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1206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27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比约72.5%,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27.5%。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3.4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16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666万千瓦。

       2022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利用小时数1156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区中,福建1599小时、四川1309小时、黑龙江1270小时。上半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5.8%,同比降低0.6个百分点;青海、新疆风电利用率同比显著提升,分别达到93.5%、93.8%,同比分别提升5.3个、1.5个百分点。

       四、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088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12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965万千瓦。截止2022年6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36亿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装机占比较高的区域为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27%、27%和20%。

2022年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623小时,同比增加7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为东北地区819小时、西北地区694小时,其中利用率最高的省份为黑龙江879小时、吉林834小时。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7.7%,同比降低0.2个百分点。

       五、生物质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年上半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152万千瓦,累计装机达3950万千瓦。累计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和黑龙江,分别为410万千瓦、376万千瓦、295万千瓦、283万千瓦和251万千瓦;新增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黑龙江、河南、辽宁、山东和江西,分别为29万千瓦、21万千瓦、15万千瓦、15万千瓦和12万千瓦;发电量排名前六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安徽和河南,分别为91亿千瓦时、79亿千瓦时、55亿千瓦时、55亿千瓦时、51亿千瓦时和49亿千瓦时。

人民日报记者:

        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在煤炭保供稳价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煤炭司副司长刘涛: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和较大的国内能源保供压力,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紧紧抓住电煤保供核心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取得了产量显著提高、库存大幅提升,价格总体平稳且明显低于国际水平的良好效果。一是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煤炭产量21.94亿吨,同比增长11%,存煤处于历史同期高位,北方四港库存煤同比增长31%;二是煤炭价格总体平稳,秦皇岛7月5500大卡动力煤年度长协价格719元/吨,较年初下降6元/吨,比长协煤最高限价770元/吨低51元/吨,稳住了电煤供应的基本盘。燃煤电厂综合到厂价明显低于国际水平,减轻了电厂经营压力,为稳物价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为督促有关方面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兑现,近日国家能源局已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工作,督促煤炭企业提高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兑现率,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提高电煤稳定供应水平。

新华社记者:

        您刚才提到国家能源局实施许可模式改革与创新,推行告知承诺制,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主任陈涛:

       国家能源局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有关要求,在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快速推进电力业务许可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作为国家能源局大力推动证照分离和简化审批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与一般许可办理程序相比,主要体现出两大“亮点”。一是“以承诺为先”,申请企业充分了解许可条件后,可自主选择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仅需填报《申请表》和《承诺书》即可完成许可申请,许可机关受理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实现许可“零时限”。二是“以信用为本”,依托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企业信用状况,判断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并将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其信用记录。

       告知承诺制自2021年8月26日开始实施,截至当年底,全国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的发电、输电、供电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数量累计达3196家,占当期办理业务总量的41%。随着告知承诺制的深入推进,业务办理量与社会认知度逐步呈现上升态势,到今年二季度,该数字已上升到63%。告知承诺制实施后,在行业协会、企业团体等协助下,我们向部分持证电力企业发放无记名调查问卷2072份,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91.9%的企业对办理过程表示满意。

       为了有效防范风险,我们针对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业务特点,建立了事中事后核查机制,核查发现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决定;采用隐瞒或欺骗等手段取得许可的,除依法撤销许可决定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失信记录,实施相应惩戒措施。告知承诺制的实施使许可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宽进严管、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许可审批新模式。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2007-2025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05037132号-1
电话:010-57159706 传真:010-88372048 联系我们:glass@gl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