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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概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来源:中国建材报 浏览次数:308
核心提示:1、哪些水泥玻璃项目  建设必须实施产能置换?  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
      1、哪些水泥玻璃项目
 
  建设必须实施产能置换?
 
  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2、哪些水泥玻璃项目
 
  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依托现有装置实施治污减排、节能降耗等技术改造项目,在不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新建工业用平板玻璃项目,熔窑能力不超过150吨/天的,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3、哪些项目
 
  不得进行产能置换?
 
  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
 
  已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
 
  无生产许可的水泥熟料产能,均不得用于产能置换。
 
  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不得重复使用
 
  4、置换比例
 
  水泥熟料建设项目
 
  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
 
  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
 
  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执行等量置换。
 
  平板玻璃建设项目
 
  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平板玻璃建设项目,需置换淘汰的产能数量按不低于建设项目的1.25倍予以核定。
 
  其他地区实施等量置换。
 
  5、重点要求和特殊规定
 
  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产能,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必须关停,并在建设项目投产一年内拆除退出。
 
  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产能,应当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门户网上公告关停退出的产能。
 
  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设计产能确定。实际产能小于备案或核准产能的,按实际产能确定。
 
  项目建设地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核实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并在部门门户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产能置换应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置换的,产能指标应由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主管部门分别核实确认,在各自门户网上公告。
 
  项目建设地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落实,确定建设项目实际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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