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总公司
展览日期:2014年7月8日-11日
展览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
展出范围:
* 广州建博会·地材展: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木地板、软木地板、竹地板、各种地板材料等;手工、机制地毯及纺织地铺材料等;地面石材、其它地面铺装材料、地面铺装原料、配件、用品等。
* 广州建博会·卫陶展:整体浴室、瓷砖、浴缸类、淋浴类、座便器、台盆、浴室五金/配件类、卫浴室镜、泳池设施、热水器、取暖器、浴室柜等;各类墙地砖、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游泳设备及配件、SPA及桑拿设备、循环过滤产品等。
* 广州建博会·厨房展:整体橱柜、集成厨房、智能厨房;燃气灶、集成灶、抽油烟机、微波炉、烘烤设备、制冷设备、热水器、消毒保洁设备、垃圾处理器及各类厨房家电;五金、台面、门板、板材、照明、面漆及其它装饰性和功能性材料;水槽、龙头、厨配五金挂件、净水设备、烹饪厨具;产品设计软件、工程软件等。
* 装饰玻璃/移门展区:艺术玻璃、建筑装饰玻璃、工业玻璃、玻璃机械;
* 天花吊顶展区:集成吊顶、金属吊顶、吊顶加工机械、软膜天花、铝板/铅板/点式/单元/金属幕墙、幕墙配件及加工设备,阳光板、石膏制品等;
* 墙纸/布艺及辅料展区:墙/壁纸、布艺/软包、壁布、壁纸胶剂类、墙纸工具、墙纸生产机械及设备、墙纸生产及辅料类、各类墙饰等;
* 楼梯展区:木楼梯、钢楼梯、其它楼梯及相关配件等;
* 建筑工程照明展区:整体家居照明、商业照明、专业灯光等;
* 建筑涂料及化学建材展区:墙面/防水/地坪涂料、涂料助剂、涂料包装材料;干粉砂浆;粘合剂、外加剂、助剂、建筑胶、胶带、填缝剂、防锈材料、建筑防水材料、防水添加剂、防渗漏材料、防水技术及相关设备;涂刷用具等;
* 石材展区:石料(花岗岩、大理石、板岩、砂岩、石英石、卵石、人造石等)、石雕及石制品、异型石材、石材生产设备、园艺文化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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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展 位 |
RMB 12000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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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地 |
RMB 1050元/平方米 |
展位费用
1.标准展位:每个规格为3米×3米=9平方米;基本配置包括:1条中英文楣板,3面围板,2张折椅,1张洽谈桌, 2支40W日光管, 1 个220伏特插座(限500瓦非照明用电),地毡。
2.空地:36平方米起租;不提供任何配置;空地价格己含施工管理费。
▲电箱租用及押金、电费、展具增租、应参展商提出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清场押金等,需由参展商或特装公司支付。
参展程序
1、 参展企业确定参展面积,填妥参展合同,经办人签名盖公章,将参展合同传真或邮寄到承办单位;
2、 承办单位根据参展合同,经审核后予以盖章确认;
3、 双方签定参展回执或展位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展位费作为定金,否则,承办单位将不予保留参展合同所确认的展位;展位费余款须在2014年3月30日前支付予承办单位,否则,承办单位有权调动和处理该展位,且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4、 参展企业在确认参展后,非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撤消参展申请或申请面积,否则已交定金概不退还,承 办单位保留调整或处理展位的权利。
展位安排原则及参展说明
1.先订先得,以及大展位和老客户优先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
2.未经承办单位同意,参展商不得转让其展位。
3.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参展和参展商品的侵权行为。
4.参展商品与博览会展出范围不符,承办单位有权禁止展示且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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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服务项目(费用由参展商自理) |
免费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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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展位装修承建商 |
● 展品运输 |
● 组织邀请专业观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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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指定酒店优惠服务 |
● 申请展位用电 |
● 提供入场卡、证及《参展商手册》、《展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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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请翻译、服务人员 |
● 租用额外展具 |
● 在会刊中刊登企业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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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会刊广告、参观券广告等 |
● 安排技术交流会 |
● 展场清洁 |
参展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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