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行约 刷新 返回 首页 登录
安全玻璃专业委员会行规行约
日期:2012-07-23 16: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全玻璃行业的技术进步,维护安全玻璃行业的整体利益,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安全玻璃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制定安全玻璃行业行规行约。
第二条 安全玻璃行业,指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安全玻璃生产、经营的企业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本行规行约在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的指导下,由协会安全玻璃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协会安全玻璃专业委员会有权对造成安全玻璃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混乱,损害其它经营者利益,不遵守行规行约的生产、经营企业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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