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60087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9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中建材玻璃公司签署代付资金《协议书》,拟通过中建材玻璃公司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供应商结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24,000,000元)。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材玻璃公司之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年保险费为82,800HKD,保险限额为30,000,000HKD的董监高责任保险投保方案,保险时间为一年,并授权一名执行董事签署与投保有关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