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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开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能耗限额专项监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8 来源:中国株洲 浏览次数:792
核心提示:根据省经信委、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经信节能[2017]118号)文件要求,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对我市开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能耗限额专项监察行动。
      根据省经信委、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经信节能[2017]118号)文件要求,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对我市开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能耗限额专项监察行动。
 
      专项监察行动时间为3月29日-4月28日。我市被监察企业共5家,其中包含华新水泥、中材水泥、远大水泥、长兴水泥、旗滨玻璃。监察内容为全面核查2016年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及对实施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察结果将被列入企业下一年度电价收费标准的依据,若企业能耗超标,将面临着电价政策性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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