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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十四五”规划:积极发展光伏 适度开发陆上风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7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浏览次数:6566

      4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通知指出:

 

      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省管海域风电项目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超800万千瓦,打造粤东千万千瓦级基地,加快8兆瓦及以上大容量机组规模化应用,促进海上风电实现平价上网;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支持集中式光伏与农业、渔业的综合利用。

 

      新能源产业集群。引导各地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等新兴产业,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开发利用,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

 

      绿色低碳能源工程。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建设阳江沙扒、珠海金湾、湛江外罗、惠州港口、汕头勒门、揭阳神泉、汕尾后湖等地海上风电场项目;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适度开发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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