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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制定避坑指南:从立项到发布的全流程解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01  来源:标准百科  浏览次数:218

团体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正成为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实际制定过程中,不少团体标准或因流程不当,或因内容缺陷,最终沦为“纸上标准”,甚至引发法律风险。本文将为你梳理团体标准制定全流程中的关键陷阱与应对策略。


01
前期筹备:方向不对,努力白费

需求定位不准是原罪。在启动标准制定前,必须回答一个基本问题:这个标准究竟要解决什么实际问题?缺乏明确需求导向的标准,注定缺乏生命力。

重复立项是常见陷阱。2025年新规强制要求提交原创性承诺及查重报告,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一致度不得超过30%。立项前不进行充分的标准查重,可能导致前期投入尽数打水漂。

选择发布机构需谨慎。务必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核实协会的合法性,并考察其过往标准的市场影响力。与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机构合作,将为后续工作埋下隐患。

团队组建要多元。由单一企业主导起草的标准,往往难以获得行业广泛认可。理想的标准起草团队应包含技术专家、用户代表、检测机构人员及法律顾问,确保标准既专业又实用。


02
起草阶段:质量是生命线

技术内容必须成熟可靠。标准不是科研项目,不应将不成熟、未经验证的技术纳入其中。所有技术指标都应有充分的研究、测试或工程应用实例作为支撑。

表述精准是无歧义的前提。“误差应较小”这类模糊表述在标准中绝不可出现。标准中的所有技术要求都应量化、可检测,如明确写明“误差≤0.5%”。

格式规范是专业体现。标准编写必须遵循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等基础规范。杂乱无章的格式不仅影响可读性,更可能影响标准的权威性。

警惕垄断陷阱。标准的技术内容必须公平、开放,避免通过特定技术或指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由多家竞争企业联合起草时,尤其要注意平衡各方利益。


03
征求意见:不只是走过场

范围要广,时间要足。征求意见不能仅限于起草单位内部,应广泛发函给生产、用户、检验、科研、管理等利益相关方,且征求意见期不应少于30天。

认真对待每一条意见。必须建立意见处理台账,详细记录每条意见的提出方、具体内容、处理结果及理由。对未采纳的意见,尤其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反对意见可能是宝藏。最严厉的批评往往能帮助发现标准中的潜在问题。回避反对意见,等于放弃了改进标准的宝贵机会。


04
审查与发布:最后的防线

专家审查要独立严谨。审查组应由5人以上单数的专家组成,确保代表性和专业性。形式化的审查只会让之前的努力功亏一篑。

标准编号不可随意变更。标准编号是其在市场中的“身份证”,一旦批准发布,绝不能随意变更。随意变更编号会严重损害标准的公信力。

发布后工作决定标准生命力。标准发布只是开始,而非结束。积极的标准宣贯、解读与推广同样重要。许多有价值的标准因缺乏推广而无人问津。

建立动态维护机制。技术在发展,市场在变化,标准也不能一成不变。应建立定期复审机制,一般每3到5年对标准的适用性进行一次评估。


这些“大坑”伤根本

反垄断是高压线。团体标准被纳入反垄断监管,利用标准达成垄断协议将面临顶格处罚。

避免阻碍创新。好的标准应该在规定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技术创新留出空间。过于具体和僵化的规定可能成为行业创新的“拦路虎”。

别让标准成为“纸上文章”。只为申报奖励或抢占名分而制定,缺乏实际应用价值的“僵尸标准”,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团体标准的真正价值在于应用。从实际需求出发,严格遵循制定程序,持续维护更新,才能让团体标准真正成为推动行业进步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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