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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纯碱产能控制在三千万吨以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16 来源:中国化工报 浏览次数:942
核心提示: 近几年,国内房地产业、平板玻璃 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在极大拉动纯碱需求的同时,也使纯碱产能迅速膨胀。因此,控制总量、增加出

      近几年,国内房地产业、平板玻璃 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在极大拉动纯碱需求的同时,也使纯碱产能迅速膨胀。因此,控制总量、增加出口、控制氨碱及联碱产能按合理比例发展、扩大氯化铵销路及降低消耗,成为行业“十二五”规划的核心。
  到2010年底,我国纯碱产能已达2430万吨;纯碱产量为2047万吨。“十二五”前3年,还将有600万吨以上的新增产能,预计到2012年底,纯碱产能将达3000万吨。而随着新建及改扩建联碱企业的陆续投产,氯化铵的产能也将猛增,预计到2012年底将超过1500万吨。
  为此,“十二五”纯碱行业的重点发展方向是: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新上项目。既要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利于产业升级的大型企业,通过技改、重组做大做强;又要对新建项目严格控制,同时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合理布局和东中西部协调发展,严控东部沿海地区新增产能。
  鼓励自主创新,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鼓励纯碱生产采用先进自动化控制技术及大型和高效节能设备;推广重碱二次过滤技术和带式滤碱机,以降低能耗;对于蒸汽的多级利用更有效,更细化。氨碱法推广干法加灰技术和真空蒸馏技术;推广废渣用于烟道气脱硫技术等。联碱法推广氯化铵造粒技术,以增加氯化铵单独施肥量;进一步完善不冷式碳化工艺、热法联碱工艺及三聚氰胺与联碱联产新工艺。
  提高纯碱产品质量,增加重质纯碱和干铵比例。到2015年,争取重质纯碱和干燥氯化铵产能分别达到总能力的50%以上。
  在明确方向的同时,“十二五”纯碱行业应努力完成以下任务:
  控制产品总量,保持供需基本平衡。到2015年,控制纯碱产能在3000万吨以内,氯化铵产能在1500万吨以内。
  控制氨碱、联碱产能按合理比例发展,进一步降低能耗,减少废液废渣排放。
  增加纯碱出口,力争到2015年纯碱出口达到250万吨。
  增加氯化铵销路。鼓励氯化铵直接施肥,研究开发氯化铵造粒技术,研制大型氯化铵造粒设备,同时努力扩大氯化铵出口,同时开展对氯化铵分解、改性、深加工的研究。
  进一步降低消耗及成本,提高纯碱市场竞争力。规划到2015年,氨碱:轻质纯碱综合能耗不高于400千克标准煤/吨碱,氨耗不高于4.5千克/吨碱,盐耗不高于1500千克/吨碱(不包括海水含盐),淡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联碱:轻质纯碱综合能耗不高于245千克标准煤/吨碱,氨耗不高于345千克/吨碱,盐耗不高于1200千克/吨碱,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天然碱:轻质纯碱综合能耗不高于550千克标准煤/吨碱,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为确保任务的完成,“十二五”建议采取的政策措施是:
  一是废除《盐业管理条例》,彻底放开工业用盐的经营。“两碱”工业用盐约占全国用盐的三分之二。为促进原盐和“两碱”行业发展,呼吁尽快废除《盐业管理条例》及准运证和准运章制度,停止中间环节收费,实行产销见面,彻底放开工业盐的经营。二是氯化钙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免征氯化钙增值税,并恢复其出口退税,使企业得以维持和发展。三是鼓励氨碱企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术。近几年,青岛、南方、海化等氨碱企业将蒸氨废渣和盐泥用于锅炉烟道气的脱硫,实现了双向治理,为纯碱行业废渣综合利用迈出了重要一步。建议国家鼓励有条件的电厂采用废渣脱硫技术治理锅炉烟道气,推广该项技术的使用。四是加强监督,进一步落实行业政策。“十一五”期间,国家相继起草并出台了《纯碱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纯碱行业准入条件》、《纯碱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并加强对标准的监管,让政策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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